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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行业政策解读|解读苏州市科技局发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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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业园区)

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6〕238号,以下简称《通知》)《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指引》(工信厅规函〔2025〕198号,以下简称《建设指引》)有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工信部第二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二、申报对象

      (一)申报主体应满足《通知》要求,在江苏省内依法依规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可由1家单位单独申报,也可由多家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共同申报。对于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需签订联合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实施数字化转型服务的责任、义务及利益分配机制等。

      (二)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有必要的服务设施、条件和能力,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可以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优惠服务。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含牵头单位和所有成员单位)。

      (三)有明确服务的主要行业,服务的主要行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范围包括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机械、航空、船舶、汽车、电力装备、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电子信息制造等行业。

      (四)有较强的专业化服务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和生态构建能力,有两年以上服务相关行业和地区的经验,能为细分行业领域转型需求精准赋能,为区域内行业企业提供评估咨询、方案开发、项目实施、供需对接、设施联通、数据共享、人才培训、政策宣贯等数字化转型专业服务,面向行业积累数据集、模型库等,促进行业知识经验沉淀、转化与复用。

      (五)所在地应为其服务行业的主要聚集区或行业资源集中的地区。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对象参考《建设指引》编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方案》,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szgx.miit.gov.cn/zzyszh/)完成线上申报。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10-62303123

      2.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进行上传。以上两个平台均需填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中午12点之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1013、67068047、666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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