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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行业政策解读|解读苏州市科技局发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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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关于兑现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服务机构奖励资金的通知(相城区)

经开区、高新区、高铁新城、度假区(阳澄湖镇)、各镇(街道)科技部门,各有关科技服务机构:

  根据《相城区优化科技创新生态链政策十条(试行)》(相政发〔2020〕40号)有关精神,现就兑现2023年我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服务机构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1、奖励对象:注册在相城区,2024年度签订《科技服务机构信用承诺书》,并向区科技局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

  2、奖励标准:为区内企业提供高企申报服务的,每成功认定一家高企奖励2万元,上不封顶。

  区级奖补类项目资金实行区镇财政联动支持,区与经开区、高铁新城按25:75比例分担,区与其他镇(街道、区)按30:70比例分担。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

  1、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登录相城区惠企通服务平台(http://xcqfzx.szxc.gov.cn/),完成注册后,选择“资金惠”栏目中的申报奖励项目进行奖补资金申报,下载并上传《科技服务机构关于代理申报高企认定的承诺函》(附件1,以下简称“承诺函”)、《相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服务机构服务高企情况明细表》(附件2,以下简称“明细表”)和《相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上传代理申报高企协议(协议扫描在一个文件中,并按顺序逐页编制目录和页码)。

  2、材料报送。完成网上申报的科技服务机构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装订顺序为“承诺函”(系统上传)、“明细表”(系统上传)、“申请表”(系统上传)、代理申报高企协议(系统上传)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3、初审推荐。各板块科技部门对科技服务机构网上提交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导出并生成《相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服务机构奖励资金汇总表》(附件4),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扎口报送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4、资金拨付。区科技局根据申报材料对拟奖励科技服务机构进行审定,并按照企业奖补类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有关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及时拨付科技服务机构。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奖励采用数字人民币形式发放,请各位科技服务机构尽快开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于系统中填报相应信息。

  2、请各板块科技部门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相关科技服务机构,并切实做好科技服务机构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和扎口报送工作。

   3、科技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直接负责,各板块科技部门务必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给予相应处理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

   4、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0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1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85182159


  附件:1、科技服务机构关于代理申报高企认定的承诺函(2023年度)doc

          2、相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服务机构服务高企情况明细表(2023年度)doc

          3、相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2023年度)doc

          4、相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服务机构奖励资金汇总表(2023年度)doc



苏州市相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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