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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行业政策解读|解读苏州市科技局发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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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关于开展202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企业超净间建设补贴的申报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推动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应用及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苏园管〔2025〕4号)、《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推进纳米技术应用及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苏园科〔2025〕16号),现开展202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应用及新材料产业超净间建设补贴申报工作。企业以装修改造、代建等方式自建超净空间的,按不超过建设费用的20%,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园区从事纳米技术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

二、申报条件

      1. 超净空间需以企业自身研发生产为需求;

      2. 建设费用包含设计费、装修费、材料费及其他合理费用;不包含土地购置、房屋建设、房产购买、土地租赁、实验设备等费用,同一超净空间仅可享受一次建设补贴;

      3. 万级、千级超净间按建设费用的10%给予奖励,百级超净间按建设费用的20%给予奖励。

三、申报材料

      1. 苏州工业园区超净间建设补贴申报书(附件1);

      2. 厂房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工程量清单、建设支付发票(包括设计费、装修费、材料费及其他合理费用,不包含土地购置、房屋建设、房产购买、场地租赁、实验设备等费用),以及超净空间洁净度等级、面积等证明材料;

      3. 申请补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4年度审计报告、社保证明等材料;

      4. 以上材料复印件合并成一个文档,加盖公章。

四、申报流程

      1. 线上申报

      企业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202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企业超净间建设补贴申报——上传申报材料。完成线上申报的截止时间为8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2. 评审流程

      通过初审的企业,科创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对超净空间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五、注意事项

      1. 所申报超净间如同时包含百级与千级/万级,需就百级与千级/万级区域建设费用提供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2. 超净间建设补贴与园区固投类奖补从高不重复享受。

六、咨询电话

       园区科创委:66682197、66682130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44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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