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落实《苏州市实施标准化“七大工程”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根据《支持〈苏州市实施标准化“七大工程”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若干措施》和《苏州市市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组织2025年度苏州市标准化服务引导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聚焦我市制造业“1030”产业体系,围绕人工智能、机器人、纳米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开展产业标准化融合研究,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标准研制、标准化人才培养等。
二、申报主体
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团体、高校、科研院所等。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资金保障、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在所申报研究领域具有明显的专业技术优势。
3.以下条件须满足3项(含)以上:
(1)近3年内主导制修订各类标准(已发布)不少于1项(排名第1位);
(2)近3年内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已发布)不少于3项;
(3)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承担江苏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4)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下设工作组(WG)组长单位或牵头单位;
(5)本单位在职人员中1人(含)以上为相关全国/江苏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
4.能够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5.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二)项目组成员
1.项目组成员应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起草的经验。
四、项目任务
1.畅通标准化服务工作渠道。掌握国内外相关产业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协助苏州企事业单位对接相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和稳定的沟通渠道,为相关主体开展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
2.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跟踪产业发展动态,与相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保持良好沟通,带动苏州企事业单位开展国家标准研制,强化标准主导力,加强标准试验验证能力建设。
3.探索标准化融合服务方式。开展多元融合服务,探索打造以标准化为牵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资源深度融合的服务模式,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
4.扩容标准化人才队伍。推动一批专家加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组织开展标准化专业研讨,为相关人员参与标准化工作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5.构建协同创新的工作格局。牵头搭建多元化协同创新平台,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形成关键领域协同推进、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关键标准共同研制的标准化工作格局,以点带面提升产业整体标准化水平。
五、绩效目标
1.标准化协同创新机制不断完善。推动构建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应用联动机制,实施期内,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组建标准创新联合体,在全市“1030”产业中选择一个产业开展标准体系研究,推动先进适用创新成果向标准的高效转化。
2.标准化带动效应加快显现。畅通工作渠道,强化能力提升,凸显带动作用。实施期内,带动此前未参与过国家、行业标准研制的2家(含)以上苏州企业实质性参与5项(含)以上国家标准研制(含发布和在研)。
3.标准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对标准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设置标准化总监岗位。发挥资源优势,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培养更多标准化人才。实施期内,培养或推动3家(含)以上苏州企业在职人员加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成为观察员。
4.标准化要素对接持续深入。协助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国家标准宣贯活动,应用实施新发布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以标准为纽带促进供需对接、技术共研和资源共享。实施期内,主办或承办1次(含)以上有较大影响力的标准化学术交流、研讨等活动,带动20家(含)以上苏州企业参与活动。
5.标准化能力持续提升。多措并举,有重点、有步骤地系统推进标准化能力提升。实施期内,组织开展2次(含)以上产业密切相关的标准化培训,发挥自身优势建设或推动1家(含)以上企业建设标准化实训基地,帮助有需求的企业参与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活动参与全国企业标准“对标达标”活动。
6.标准化研究不断深入。分析具体产业国内外发展现状、技术趋势和标准化发展水平,以及苏州相关产业标准化现状、典型企业标准化需求、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并据此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产业标准化发展路径、下一步工作重点方向及标准制修订建议。实施期内,形成1份标准化研究报告。
7.标准化效能明显提升。全面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任务完成情况、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形成的创新点、解决的关键问题、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如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促进贸易等)、积累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建议等。形成1份不少于3000字的工作总结。
六、组织方式
1、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5年度苏州市标准化服务引导计划项目申报”,下载并填写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后上传提交,等待审核通过后递交纸质材料。
2、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17:00
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17:00
书面材料递交地址:一式一份,胶装,递交至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4号窗口
七、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夏 芳 67061324
倪兴明 67068037
园区市场监管局
仇 慧 66681253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李净玮 69851109
邮箱:bzhglc@scjg.suzhou.gov.cn
附件12025年度苏州市标准化服务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客服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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