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创新〔2023〕256号)、《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苏工信创新〔2020〕258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以及苏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创新〔2023〕5号)要求,现将2023年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请各镇(区)围绕全省“1650”产业体系和我市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点领域、本地特色优势产业,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二、组织推荐和申报的程序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和申报程序详见省厅通知(附件)。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线下需递交2份纸件申报材料。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编写、初评方法、推荐要求参照《工作指南》执行,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请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在项目申报界面从“2023 年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项目进入,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fund/declare_fund/guide/412796200903774210),线下需递交2份纸件申报材料。
(三)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参考格式材料请至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首页申报通知下载。
三、相关要求
请镇(区)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与佐证附件一致、申报材料没有缺漏、申报企业符合基本条件以及初评分准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区镇盖章)和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评价数据表Excel电子版)于7月14日前报张家港市工信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区镇盖章)和申报材料于8月11日前报张家港市工信局。
四、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工信局:
装备工业科 钱峻 56729062
信息化管理科 陈玲(软件方向) 56729025
各版块:
保税区 58933386
经开区(杨舍镇) 58111078
冶金园(锦丰镇) 58959055
高新区(塘桥镇) 58963980
乐余镇 58660641
凤凰镇 58421015
南丰镇 58908199
大新镇 58765922
常阴沙 58640722
五、附件下载
一、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通知
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上传附件要求(2023年)
三、重要文件参考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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