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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行业政策解读|解读苏州市科技局发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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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关于征集2026年度苏州市十大产业科技成果的通知

为展示苏州最新产业科技创新成果,全面反映科技发展成就,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苏州市十大产业科技成果征集工作。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围绕我市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纳米新材料、高端仪器仪表与智能检测设备、具身智能机器人与工业母机集成化装备、光子和光制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先进光伏与新型储能、低空经济等重点发展的十大新兴产业,和商业航天、生物制造、细胞与基因技术、6G装备与应用、量子科技、具身智能、氢能和新一代核能装备、脑机智能、前沿新材料、原子级制造等重点发展的十大未来产业领域的标志性产业科技成果。

        二、征集条件

        1.产业科技成果应于近两年内完成,取得了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在技术原理、方法、应用等方面有显著的技术领先性,获有高价值发明专利,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2.产业科技成果在实际生产中得到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或具有良好的可推广性和可持续发展潜力。

        3.产业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产业带动性,能够推动所在产业的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

        4.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

        三、支持方式

        将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渠道对外宣传发布苏州市十大产业科技成果,提升成果影响力,打响苏州品牌。

        四、征集要求

        1.产业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可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创新主体,每家单位限推荐1项最有代表性的产业科技成果。不得推荐已经获得苏州市十大产业科技成果、十大产业科技提名成果的成果。

        2.成果征集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成果完成单位注册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进入业务征集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ndaesp/s/53,点击“我要填报”后进入,按要求填报征集信息。

        3.请成果完成单位提供20字左右的成果简介和1分钟左右的成果视频素材报送至各项目主管部门。各项目主管部门网络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9日17:00,并于6月10日17:00前将汇总后的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成果视频素材报送至苏州市领军人才联合会秘书处(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号,苏州市双创中心2楼李老师65241080)。

        五、联系方式

        征集咨询

        张老师、徐老师

        65227947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400-8696-086

附件下载

关于征集2026年度苏州市十大产业科技成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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