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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行业政策解读|解读苏州市科技局发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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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苏州高新区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

各科技型企业:

接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5﹞41号),为认真落实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工作推进会和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持续壮大独角兽企业集群,发挥独角兽企业在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创新引领作用。现苏州高新区就江苏独角兽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01、申报条件

独角兽企业

在苏州高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成立时间在2008年及之后;

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估值超过10亿美元。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对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获得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或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形成标志性“首台套”产品等,以及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平台建设的企业,估值可为7亿美元以上。对具身智能、量子计算、脑机接口等新赛道企业,经专家评估论证,根据其科创属性、市场认可度等情况,估值要求可适当放宽。 

潜在独角兽企业

在苏州高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

2020年及之后成立且估值不小于0.5亿美元(或3亿人民币),或2015~2019年内成立且估值超过1亿美元。

02、申报材料要求

电子材料

《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附件1,word版本、加盖公章PDF两个版本均需要)、《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汇总表》(附件2,EXCLE版本即可)、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材料整理为一个PDF)。电子材料格式:以上三个文件均以企业全称命名,并压缩到一个压缩包(命名:企业全称)于2025年5月27日前发送至13451680461@163.com。 

纸质材料

待区企服中心完成电子材料审核后,将《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附件(附件2不需要装订进去),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简装成册并于书脊处标写企业全称,一式3份于2024年5月29日报送至区企服中心。 

对曾经入围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布的独角兽企业(不含潜在独角兽企业),直接纳入今年的独角兽榜单(不包括搬迁、经营不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只需填写《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无须提交佐证材料。 

03 、其他事项

1️⃣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2️⃣对国内其他权威机构发布的独角兽企业,可以优先纳入本年度独角兽企业榜单。 

3️⃣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有关金融机构,为组织推荐的独角兽企业提供“高成长企业贷”优惠政策,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联系方式 

高新区企服中心

王   悦 68754018

朱熙迪 68755102

高新区科创局

张文鑫 68751513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二楼

企业服务中心6号窗口

 

附件:

附件1.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 docx

附件2.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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