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接上级相关文件通知,现将2025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具体项目 2025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项目包括: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中第一部分推动外贸转型升级项下的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项目和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的项目。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项目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苏州市进行登记注册,为具备法人独立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备案)。 3.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按规定要求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配合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 5.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的具体要求。 (二)项目申报主体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请表,不得合并申报。所有项目实施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流程 1. 市系统申报:申报主体需在网上项目申报系统(项目申报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fund/home)中填报项目申报信息,所有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注:苏相合作区的企业系统注册地请选择苏州工业园区) 2. 园区系统备案:请企业访问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录--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2025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点击报名进入填报并上传全套申报材料扫描件 ,技术支持4008696086。 3. 纸质材料:市系统提交成功后,请打印专项资金申报表,与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整理,每个项目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材料每页盖公章,复印章无效、法人签字手签)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苏相合作区递交至漕湖大厦7楼707室。 4. 截止时间:市系统填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2日(逾期无法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12点。 注意:(1)市系统和园区系统必须同时填报。(2)如果一个企业申报多个项目,请分别填写资金申请表,在两个系统均分多次填报,不得合并申报。(3)纸质材料中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4)申报截止日期后,市系统请勿自行撤回,如需修改补充材料,请联系企服中心退回;园区系统可自行撤回。 四、相关工作要求 强化信用管理。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主体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须签名、盖章,不得漏项。财政专项资金信用承诺书依据请填写:商财〔2025〕167号。 五、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704、65003539、67068019、67068012 苏相合作区:6957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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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5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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