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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行业政策解读|解读苏州市科技局发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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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关于开展202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政策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苏州工业园区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苏园管〔2025〕4号)、《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苏园科〔2025〕17号),现开展202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园区从事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所申报项目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支持类别

      1.大健康产品研发项目。对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证的,择优按实际研发投入的10%,分别给予最高240万元、60万元、20万元资助。每家企业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同系列类似产品不重复支持。

      申报材料:①产品注册证书(批件)、②本地生产证明材料、③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参照研发加计扣除关于研发费用归集口径,计算期以产品项目研发立项开始日、最早可追溯至2022年1月1日,以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时间为终点)

      2.新兽药研发项目。对获得新兽药1类证书的,择优按实际研发费用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对获得新兽药2类、3类、4类证书的,择优按实际研发费用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每家企业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同系列类似产品不重复支持。

      申报材料:①新兽药注册证书(批件)、②本地生产证明材料、③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参照研发加计扣除关于研发费用归集口径,计算期以产品研发项目立项开始日、最早可追溯至2022年1月1日,以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时间为终点)

      3.药品经营许可奖励。对新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提供仓储、销售代理、物流等服务的企业,择优给予10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①《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证书、②本地销售证明材料。

      4.产品销售奖励。鼓励药品批发企业扩大药品销售品种,产生销售的择优按较上年度销售额增量部分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①《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证书(获证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②本地销售证明材料、③销售专项审计报告(须体现企业总体及具体产品2023年度、2024年度销售情况)。

      5.产品销售上台阶奖励。药品、医疗器械、大健康产品单品种年度销售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择优最高分别给予50万元、60万元、70万元、100万元资助。

      申报材料:①销售专项审计报告(须体现产品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销售情况)②本地销售证明材料

      6.海外市场拓展项目。对新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PMDA)、欧盟CE认证、“一带一路”国家监管机构等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择优按照上市后1年内国外市场实际销售额最高1:1的比例给予奖励(上市时间不足1年的,销售时间最晚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单个产品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

      申报材料:①产品认证材料、②销售专项审计报告(须体现产品对应海外国家销售情况)

      7.平台能力提升项目。对新建的公共服务平台及平台型企业,经评审,择优最高按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的30%、给予2000万元资助。

      申报材料:专项审计报告(含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合同、发票、转账记录等佐证材料)

      8. 生物医药CXO项目。对承担研发生产服务的CXO平台,且与委托方无投资关联关系,择优按年度交易费用的20%比例予以补助,每个品种最高500万元。

      申报材料:2024年度服务企业清单(合同、发票、转账记录等)

      9.行业标准制定项目。支持企业在采集、存储、运输、生产、质控、制备等环节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地方标准。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择优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助。

      申报材料:取得相关标准的佐证材料

      10.产业活动品牌塑造项目。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举办生物医药及大健康领域各类创新活动,符合条件的活动,择优按照不超过活动总支出金额的30%,最高给予30万元支持。

      申报材料:①活动支出专项审计报告(支出相关合同、发票、转账记录等佐证材料)、②活动成果总结报告

      11.医药危废处理补贴。对规范化收集、分类、暂存及在园区范围内处置危险废弃物,且危废产生量不大于5吨/年的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研发类企业,经认定后,择优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万元,补贴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申报材料:①危险废弃物处理合同、发票、转账记录等佐证材料、②年危废产生量不大于5吨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1.企业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202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政策申报——选择对应子类——上传申报材料。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请于通过初审后在9月12日17:00前一式三份交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4号窗口(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实验动物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

      3.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以上补贴均与各类研发类相关补助就高不重复。

四、咨询电话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22、67068017

      科技创新委员会:66681694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3日

附件下载

202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政策项目申请表docx

202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政策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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