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关闭
本系统不支持IE8以及以下版本浏览器。
双核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
推荐使用360浏览器,请 点这里下载 安装使用。

科技行业政策解读|解读苏州市科技局发布政策

政策

位置: 首页 >政策 > 【人才激励】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 “卫生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人才激励】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 “卫生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卫生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苏园办〔2024〕1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卫生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包括“人才引进”类和柔性引才类。人才引进分为A类特聘人才、B类特聘人才和菁英人才。

二、申报条件

      园区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需为园区社保开户单位)的卫生人才均可申报。申报人除符合《实施细则》中的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申报引进类人才的,应为2024年7月至2025年8月期间全职全时引进。2025年9月及以后引进的人才列入下一年度申报。

      2. A类特聘人才基本资格条件中的“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具体要求为:研究人员在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中排名前五,或在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中排名前三。

      3. B类特聘人才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五年主持过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须有两项及以上,“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地市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具体要求为:研究人员在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中排名前五,或地市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中排名前三。

      4.申报菁英人才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后出生)。

      5.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须为2024年1月-2024年12月期间从苏州大市范围外引进。

      6. 近五年主持的科研项目是指2020年1月以后立项或在研的科研项目,近五年取得的业绩成果是指2020年1月以后获得的科技成果奖励或发表的论文、著作等。

三、评定程序

      1.组织申报。个人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人才服务一网通办(https://tsc.sipac.gov.cn/one)进行在线申报,在“业务办理”模块选择面向人才或面向企业->园区卫生人才支持计划->卫生人才申报,点击底部“在线办理”,按要求完善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并完成公示后在申报系统内提交报送。

      2.资格复审。园区卫健委对申报人才进行资格复审。

      3.专家评审。园区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上报审议。园区卫健委召开党组会议,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建议名单上报审议。

      5.审定公示。A类、B类特聘人才建议名单报园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并经园区党工委会议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菁英人才和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议名单报园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

      6.发文资助。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启动资助程序,其中引进类人才入选后须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资助协议书。

四、相关要求

      1.严格材料要求。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线上填报时,相关佐证材料须提交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各单位应完整填写《单位推荐汇总表》中的“单位推荐排名”,并严格审查“重要业绩成果”相关内容。

      2.严守工作纪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广泛动员,严格把关。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须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行为,并作出书面说明。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 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3.把握时间节点。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线上资格审核通过,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佐证材料、单位推荐汇总表、推荐人选品行鉴定情况报告、公示情况报告等,其中申报表和佐证材料一人一档一式五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须与线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附件:

附件1:佐证材料清单docx

附件2:推荐人选品行鉴定情况报告(样稿)docx

附件3:推荐人选公示情况报告docx

附件4:卷宗材料(模版)docx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19日



网友评论

客服热线

4009-281-696

平台客服

微信号:chuangx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