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企〔2024〕8号)文件精神,现将吴中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为吴中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申报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优选条件。申报对象应满足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在吴中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成立时间在2014年1月1日及以后;获得过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且实缴到位;企业未上市(包括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以及境外资本市场);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优选条件。所在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产业或新经济新模式;企业经营管理稳健;颠覆式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果显著;未来爆发式成长的可能性大;入选苏州市瞪羚计划企业。 二、有关说明 申报对象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具体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1.申报单位曾获得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在发改委备案的创投基金的直接投资; 2.申报单位采用协议控制(VIE模式)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模式),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进行募资; 3.申报单位获得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非控股投资,投资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货币)。 三、申报材料 企业对照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并提供下列材料。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1.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申报书; 2.企业最新一轮股权融资材料或其他估值材料; 3.企业验资报告或其他投资款到位材料或企业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核准通知书; 4.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 5.知识产权列表及核心知识产权证书; 6.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列表。 四、材料报送 1.请各申报单位注册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点击“政策直达—>科技服务”或访问“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市域一体化”(http://www.szzxzjsb.com),选择“2024年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项目”申报任务,点击“办理”后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涉密材料请勿上传申报系统)。申报单位如尚未注册过苏商通平台,请提前注册。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书面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序简装装订成册。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 2.吴中区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17:00。请各单位待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整套材料PDF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所在板块,各板块初审、汇总后于11月5日17:00前将《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 3.会议答辩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企业要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2.各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企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同时,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不予推荐。 3.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填报107表,应统尽统、应填尽填,同时在税务系统中如实填报研发费用,后续纳入培育企业库企业兑现奖励政策将以相关数据作为参考。 4.动态管理。已列入2023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名单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参加本年度复核,复核流程和要求与本年度申报工作一致。不参加复核的企业不再列入2024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名单,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六、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高新科 0512-67682292 度假区产发局(科创局) 0512-66517880 经开区科创局/企服中心 0512-66565712/66506058 高新区科创局 0512-66210115 太湖新城科创局 0512-66589720 附件: 1.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申报书(2024年) 2.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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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申报书(2024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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