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申请园区电商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的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 在园区注册成立,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 符合园区电商发展方向
(三) 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 资源集约利用水平较高,资金兑现时未迁出
(五) 本项目中新增指的是2024年对比2023年,其他发生额是对2024年发生的数据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通用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2)电商引导资金申请表(附件1)
(3)项目申报报告(附件2,包含企业基本情况和申报项目介绍,含建设情况、成效和发展规划等)
(4)2024年度完税证明(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外文需要做主要部分进行翻译。具体申报项目,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第八条 跨境电商发展奖励
(一)企业规模化发展奖励
申请企业规模化发展奖励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a.2023、2024年跨境电商相关报关单及汇总表(包含企业名称、报关单单号、报关时间、报关单金额等);b.入驻主流平台证明(协议、店铺(账号)主体等)及2024年线上平台销售证明(GMV);c.独立站所有权证明材料及2024年销售证明(GMV);d.境外主流社媒粉丝数相关证明;e.境外注册商标证明文件(包括中文译本);f.2024年在园区举办跨境电商主题活动的证明材料(包含活动方案、签到表、现场照片等);g.2024年在园区缴纳社保员工数证明材料。
(二)跨境电商主体引育奖励。
(1)申请跨境电商运营补贴的企业,需提供开展跨境电商一线进出口的相关报关单及汇总表(包含企业名称、报关单单号、报关时间、报关单金额等),以及2024年度跨境电商运营费用的佐证材料(运营费用包含第三方平台店铺运营费用、营销推广费用、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费用等,不包含独立站相关费用)。
(2)申请品牌出海奖励的企业,需提供品牌所有权证明、销售额相关佐证材料(区分不同品牌)和金额汇总表(包含企业名称、品牌名称、2024年销售额等)
(三)要素保障奖励
(1)申请人才招聘会补贴的企业,需提供2024年度举办跨境电商人才招聘会的佐证材料(包括成本费用证明材料),以及招聘会成效说明。
(2)申报跨境电商企业服务中心和电商培训(实训)基地的单位,除提供通用材料外,免于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3、第九条 直播电商新业态发展奖励
(一)直播基地建设奖励
企业需提供2024年度新建直播间综合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二)培育主播奖励
企业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主播在园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主播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2024年直播带货金额等信息、主播直播带货金额及佐证材料、申报企业与主播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纪合约)。
(三)商贸+直播发展奖励
企业需提供开展直播的相关业务模式说明、直播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佐证材料。
4、第十条 完善电商行业生态奖励
(一)商贸电商企业线上转型奖励及(二)建设B2B交易平台奖励
(1)企业需提供:
a. 项目申报报告还应包括独立站、线上商城或B2B交易平台功能介绍、网址及网页截图、成效等。
b. 2024年度独立站、线上商城或B2B交易平台综合投入佐证材料,包括建设开发、服务器或云租赁、平台营销等证明材料(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和金额汇总表(包含企业名称、具体投入类别、2024年度投入金额等),独立站类还需提供域名证明材料。
(2)申请独立站、线上商城销售额奖励的,还需提供年销售额佐证材料。
(3)申请B2B交易平台新增入驻企业奖励的,还需提供2024年度新入驻企业清单以及2023年度入驻企业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
(三)支持企业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
需提供2024年度组织企业员工参与电商相关培训及培训费用的佐证材料,如培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
(四)相关荣誉及认定奖励
只申报荣誉奖励的企业,除提供通用材料外,免于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本次申报采取不见面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方式为:请于2025年9月5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电商引导资金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二)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2137、67068008、67068019
园区商务局:66680938、66680940
技术支持:4008696086
客服热线
4009-281-696
平台客服
微信号:chuangx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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