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深化“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江苏省版权示范市”建设,推动苏州工业园区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版权工作机制,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版权企业,现开展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版权企业培育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版权企业指在园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自主版权作品,全面推进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在全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须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园区范围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
(三)申报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公开透明、择优评选的原则,分为一类培育和二类培育两种形式。
(四)历年已纳入培育库的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一类培育:已获得中国版权金奖、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江苏省版权示范单位、江苏省优秀版权作品产业转化重点培育项目、苏州市版权工作示范单位、苏州市重大版权推广运用推进计划项目、苏州市优秀版权奖等各级版权相关荣誉且通过考核验收的单位。
2. 二类培育: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二类培育:
(1)企业在园区缴纳社保的员工达到总数的70%;
(2)版权创造能力强,版权数量和质量高,申报年度上一年登记一般作品5件及以上,或软件作品20件及以上;
(3)版权不存在权属纠纷。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一类培育的企业:
1. 版权企业培育申请表;
2. 版权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二)申请二类培育的企业:
1. 版权企业培育申请表;
2. 企业基本信息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在职员工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3. 申报年度上一年一般作品、软件作品登记清单及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10月15日前,企业访问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录(选择企业用户登陆,企业若从未注册,请注册企业用户,注册、登录如遇到问题请拨打67068000)--用户空间--业务征集--“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版权企业培育申报”,填写相关信息,附件上传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合并上传,以申报单位命名),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咨询电话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热线67068000,张老师67068122,许老师67068015
园区宣传部:张老师 66681754
技术支持:4008696086(园区系统申报)
苏州工业园区宣传部(版权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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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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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chuangx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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