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关闭
本系统不支持IE8以及以下版本浏览器。
双核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
推荐使用360浏览器,请 点这里下载 安装使用。

科技行业政策解读|解读苏州市科技局发布政策

政策

位置: 首页 >政策 > 【科技管理】吴中区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苏州市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实验室的通知
【科技管理】吴中区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苏州市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实验室的通知

根据《苏州市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实验室建设工作方案》,现开展第二批苏州市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实验室建设申报工作,吴中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遵循需求导向、突出重点、赋能应用创新原则,按照人工智能+”制造、金融、科研、低空经济、建筑、交通、医疗、教育、能源、文旅、消费、人力资源、农业、社会治理、政务服务等15个重点领域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为在苏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实验室原则上是依托单位的内设机构,人财物相对独立。

2、实验室要聚焦人工智能+”15个重点领域,以行业发展需求为牵引,着力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成果在行业领域应用转化,培育行业大模型和大模型应用项目。实验室要加强与业内优势单位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协同创新。

3、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为本领域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全时专注于实验室工作,在研究方向、科研组织、资源配置、人才引培、人员聘用与考核激励等方面享有充分自主权,对实验室建设发展成效负责并按相关规定接受监管。拥有一支精于、高效、专业、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

4、依托单位具备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应用的实验条件,拥有相对独立集中的研发场地。拥有本领域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等,科研仪器设备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先进性。

5、实验室要深入研究人工智能技术面向重点领域全链条应用场景,加速行业大模型培育、推广和应用,形成业务特色和创新优势;能取得核心专利、行业标准等创新成果,形成未来核心竞争力。

6、依托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大人、财、物方面的投入力度,有力有效支撑实验室高质量完成科研任务。依托单位是实验室投入主体,鼓励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社会资本等共同投入。

7、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组织建设,为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组织保障。实验室有完善的科研组织、人才引育等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核心导向的评价机制。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填写附件《苏州市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书》,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版本与可编辑word版本)及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涉密材料请勿报送。请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于22日之前报送至所在板块科技部门,所在板块科技部门会同产发部门分别对所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审查通过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于23日之前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市属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各重点领域市级主管部门。

四、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高新科

0512-67682292

度假区产发局(科创局)

0512-66517880

经开区科创局/企服中心

0512-66565712/66506058

高新区科创局

0512-66210115

太湖新城科创局

0512-66589720

 附件:

附件:苏州市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书docx


 



网友评论

客服热线

4009-281-696

平台客服

微信号:chuangx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