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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行业政策解读|解读苏州市科技局发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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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相城经开区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相城经开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计划》,鼓励和支持经开区规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相城经开区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相城经开区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经开区已纳入建有各级各类研发机构范畴的规上工业企业(纳入建有研发机构范畴包含发改、科技、工信、商务等部门批准建设的各级各类研发机构,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以及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统计部门核定建有研发机构)。

  二、备案类型

  根据企业实际条件,研发机构备案类型分为“企业自建”“产学研合建”“产业链共建”三类。

  (一)企业自建。自建研发机构指企业自办或企业出资与外单位合办,原则上在管理上同生产系统相对独立(或单独核算)的内设研发机构。

  (二)产学研合建。企业与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合建,通过合作或者委托等方式,利用科研单位创新资源促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

  (三)产业链共建。企业与已有研发机构的产业链核心企业共享平台资源,或者与其他产业链上下游单位分工协作并共建共享研发机构。

  三、备案条件

  研发机构备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在经开区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企业已建立以上三类研发机构,且开展研发活动;

  3、企业自身或合作方应具备开展研发活动的基本条件,拥有固定的研发场所、仪器设备及其他必需的科研条件;

  4、企业如实填报国家统计局研发活动统计年报,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规范进行研发费用归集和账务处理;

  5、企业申请备案前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违法行为。

  四、支持政策

  (一)加强主体培育,促进研发机构建设覆盖。2024年度新增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项目备案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企业,以及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统计部门核定建有研发机构的企业,经备案后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奖补资金1.5万元,用于奖励企业主要研发人员的研发创新行为(每家企业不超过3人,可分为领衔研发人员与核心研发人员,资金奖补分配比例为2:1,领衔研发人员限报1人)。

  (二)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研发机构提档升级。备案企业2年内引进的全职研发人员(需担任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税前年薪不低于20万元的,在职满一年后可享受最高3年免费苏州园林年卡服务;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的,在职满一年后可统筹安排子女就读经开区区域内公办学校(每家企业限报一人)。

  五、申报要求

  1、企业根据备案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备案要求的企业在相城区惠企通服务平台网址:https://xcqfzx.szxc.gov.cn/)完成用户登录后,,进入“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模块,选择“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相城经开区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事项,下载并填写《经开区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企业研发人员奖补资金分配表》(附件2,以下简称“分配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提交材料。其中,企业自建类需提交经开区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企业自建类)、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研发场地证明材料、研发设备证明材料、研发人员信息表及证明材料、研发投入证明材料(统计年报、财务报表)、在研项目或者专利成果相关材料、企业研发人员奖补资金分配表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产学研合建、产业链共建类需提交经开区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产学研合建、产业链共建类)、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签订的产学研合建(产业链共建)合作协议、研发投入证明材料(统计年报、财务报表、合作协议拨款凭证)、在研项目或者专利成果相关材料、企业研发人员奖补资金分配表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如企业涉及更名的,请提供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经开区科技人才局根据申报材料对备案企业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予以备案,发文公布。

  六、其他事项

  1、系统备案截止时间为9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备案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0512-69578395


  附件:

1、经开区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docx

2、企业研发人员奖补资金分配表docx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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