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凡申报苏州工业园区会展业引导资金的单位和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合法合规经营。 2、项目申报单位须为会展主办单位或者承办单位其中一方,不得多方共同申报。 3、项目申报及实施单位近两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4、对同一企业在当年度举办同一主题的会展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办理。 5、国际展会指境外法人、组织、个人或受其委托的境内分支机构、组织、个人举办的展会。 6、园区展览淡季为每年1-2月及7-8月。在淡季举办的展览符合以上扶持条件的,在原有补贴额的基础上最高上浮30%兑现。 7、本项目中新增指的是2024年对比2023年,其他发生额是对2024年发生的数据进行申报,落户奖励针对的是2024年1月1日后新注册企业。 8、按项目与上级资金就高不重复原则办理。 二、申报类别 三、申报流程 (一)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方式为:请于2025年8月8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会展业引导资金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二)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2137、67068008、67068019 园区商务局:66680920 园区会展协会:66680924 技术支持:400869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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