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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行业政策解读|解读苏州市科技局发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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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首页 >政策 > 【财政引导】关于组织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会展业引导资金申报的通知
【财政引导】关于组织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会展业引导资金申报的通知

一、申请条件

      凡申报苏州工业园区会展业引导资金的单位和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合法合规经营。

      2、项目申报单位须为会展主办单位或者承办单位其中一方,不得多方共同申报。

      3、项目申报及实施单位近两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4、对同一企业在当年度举办同一主题的会展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办理。

      5、国际展会指境外法人、组织、个人或受其委托的境内分支机构、组织、个人举办的展会。

      6、园区展览淡季为每年1-2月及7-8月。在淡季举办的展览符合以上扶持条件的,在原有补贴额的基础上最高上浮30%兑现。

      7、本项目中新增指的是2024年对比2023年,其他发生额是对2024年发生的数据进行申报,落户奖励针对的是2024年1月1日后新注册企业。

      8、按项目与上级资金就高不重复原则办理。

二、申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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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流程

      (一)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方式为:请于2025年8月8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会展业引导资金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二)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2137、67068008、67068019

   园区商务局:66680920

   园区会展协会:66680924

   技术支持:4008696086


附件下载

附件1: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会展业引导资金申报指南docx

附件2:会议规模证明docx

附件3:会展业引导资金申请表及申请报告docx

附件4:申报材料文件夹以鼓励主办方落户项目为例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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