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根据《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社会化科普立项项目实施细则》(苏科协〔2024〕108号),决定开展2025年度苏州市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县级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市级学会”),省(部)市属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其他单位申报需经县级市(区)科协、市级学会、省(部)属高校院所推荐。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市级财政预算单位可申报立项,但不享受经费资助。
二、申报类别
1.科普场馆建设类:包括科技类、企业类、自然资源类等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科普场馆;配备专业讲解员1人、志愿者2人以上;有不少于1500字科普讲解词。
2.科普资源开发类:包括科普影视拍摄、科普短视频等多媒体及网络科普作品开发、科普展板制作、科普图书刊物出版及科普资料编制印刷等。
3.科普活动类:包括综合性科普活动、科普讲座、科普咨询、科普志愿服务、科普竞赛、科普工作研究活动等。
以上三类项目完成时间为2025年1月1日—10月20日。
三、申报数量
1.每个申报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申报单位须是主办单位(联合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
2.各县级市(区)科协集中推荐项目不超过10项,其中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不超过2项,科普资源类项目不超过3项。
3.市级学会、省(部)属高校院所推荐项目分别不超过3项。
四、申报要求
1.科普项目要求主题明确、特色鲜明,具备原创性、实效性、示范性,注重科技资源科普化和公共场所科普化。
2.鼓励结合5月全国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7月苏州科学家日、9月全国科普月并在全国科普月发布平台推送的科普活动项目申报,鼓励正式出版物申报,鼓励企业科普场馆申报。
3.按照《细则》补助标准规定,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资助金额10万元/个,科普资源开发类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个,科普活动类项目资助金额2万元/个,项目投入资金应超过对应补助标准的2倍。不符合此要求的,项目申报无效。
五、其它事项
1.申报单位认真填写《苏州市科普项目申报书》(附件1),模版可登录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szst.su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书内不能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
2.申报书上须加盖单位公章,请将纸质版申报书、Word版电子稿及盖章扫描件PDF版电子稿(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推荐单位。
3.各推荐单位经初评后于10月25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2)集中报送至苏州市科协科普部。
4.各县级市(区)科协和苏州市科协联系方式见附件3。
科普项目申报咨询QQ群:1027977191,请以申报单位+负责人名义申请加入。
附件:
1. 苏州市科普项目申报书
2. 苏州市科普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3.各县级市(区)科协和苏州市科协联系方式
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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