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招商中心(经发局、科发局、科商局、招商局、投促局):
根据《关于印发<相城区推进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相政发〔2019〕37号)(以下简称《“高质量”政策》)和《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商务创新发展 畅通大循环促进双循环若干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相政发〔2020〕41号)(以下简称《“双循环”政策》)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相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苏州市相城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2、近三年内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3、满足《2023年关于相城区推进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项目申报指南》和《2023年关于支持商务创新发展 畅通大循环促进双循环若干扶持政策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2,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4、项目申报主体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报表,不得合并申报。所有项目实施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此次资金申报要求详见相城区惠企通服务平台(网址:http://xcqfzx.szxc.gov.cn)。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相城区惠企通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选择“资金惠”栏目—区商务局选择对应事项按要求填报。申报系统2023年6月27日开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资金申请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系统,其他附件根据实际要求进行上传。具体线上申报操作流程请参考《惠企通平台使用指南》(附件5)。
三、申报单位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要齐全准确,各板块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资金申报工作,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做好政策宣传及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请各板块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填报《2022年度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4),经确认盖章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于7月31日前报送至区商务局商务服务中心(行政中心8号楼303室;电话:66835103)。各板块主管部门可加入“相城区商务局资金申报”QQ群(810169960),在共享文件中获取审核端使用指南及账号。
四、本次资金将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发放,请申报单位及时开通账户。
五、各板块要强化项目申报过程性审查,按照《申报指南》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各板块应安排专人负责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工作,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申报项目条目相关科室(详细电话见《申报指南》):
1、商贸流通科:
《“高质量”政策》对应申报项目条款:四1。
《“双循环”政策》对应申报项目条款:2-1、2-2-1、2-2-2、2-2-3、2-2-4、2-2-6。
2、市场运行科:
《“高质量”政策》对应申报项目条款:一1-1、一1-2、一1-3、五5-1、五5-2、五5- 3、五5-4。
《“双循环”政策》对应申报项目条款:1-1、1-2、1-3-1、1-3-2、2-2-5、3-1、3-2、3-3。
3、外经贸科:
《“高质量”政策》对应申报项目条款:二2-1、二2-2。
《“双循环”政策》对应申报项目条款:1-3-3、4-1、4-2、5-1、5-2。
4、外资外企科:
《“高质量”政策》对应申报项目条款:三。
技术咨询:企业全链服务中心 69595583 69595584。
附件:1、《2023年关于相城区推进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关于支持商务创新发展 畅通大循环促进双循环若干扶持政策项目申报指南》
3、2022年度推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4、2022年度支持商务创新发展 畅通大循环促进双循环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5、惠企通平台使用指南
苏州市相城区商务局
2023年6月29日
附件下载
1、2023年关于相城区推进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项目申报指南docx
2、2023年关于支持商务创新发展+畅通大循环促进双循环若干扶持政策项目申报指南docx
4、2022年度支持商务创新发展+畅通大循环促进双循环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docx
5、相城区惠企通服务平台注册及资金惠申报使用指南(企业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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