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精神,我省将开展涉外知识产权实务人才资源征集和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和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涉外知识产权律师等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全省征集涉外知识产权律师、专利代理师、企业法务(公司律师优先)等涉外知识产权人才,重点征集在专利等知识产权领域具有丰富涉外法律实务经验的人才,特别是具有新兴领域技术背景,擅长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处理、贸易救济调查应对、跨境电商维权等业务类型的复合型人才。全方位加强人才培养和使用,有效提升人才海外申请布局、跨境风险防控、海外纠纷应对、国际事务处理等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人才在服务企业“走出去”、维护海外合法权益、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专业作用。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具备5年及以上涉外知识产权实务工作经验,有独立承办或核心参与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经历; 3. 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语,并可以作为工作语言; 4.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无其他不良执业记录和非正常专利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优先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 1. 具有律师执业证书并办理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或具有境外法律(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 2. 熟悉人工智能、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相关技术发展趋势和国际规则,具有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处理、海外专利诉讼、贸易救济调查应对、跨境电商维权等丰富实务工作经验; 3.能有效带领团队处理跨国知识产权项目或纠纷,具备战略规划与资源整合能力,曾代理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复杂疑难案件并取得突出成果; 4. 在知识产权领域法律修改、政策和国际规则制定、海外纠纷应对指导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或在知识产权相关国际组织重要部门任职或兼职,并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推荐 1.请意向申报单位在4月28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涉外知识产权实务人才资源征集”填写汇总表和《涉外知识产权实务人才信息表》。同时将涉外知识产权实务人才信息表(附件1)用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至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4号窗口(请在4月29日12:00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30。 2.各推荐单位对人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关联性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人才业务能力、实务经验、新兴领域专长、涉外业绩等综合评价并排序。 (二)培养实践 本次征集将形成我省涉外知识产权实务人才资源储备,并从中择优推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参加以下培养实践工作: 1.参加司法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举办的专题培训,提升人才海外申请布局、跨境风险防控、海外纠纷应对、国际事务处理等业务能力,推荐优秀人才作为师资授课。 2.推荐至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深度参与贸易调查、跨境电商、国际展会等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 3.参与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和专利池建设等转化运用实践,参加涉外知识产权人才服务基层、助力企业“走出去”等活动。 4.参与知识产权政策法律制修订、国际规则方案研究、国际交流活动等。 四、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刘老师67068221 许老师67068015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黄老师66681615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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