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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行业政策解读|解读苏州市科技局发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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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区长质量奖

为引导激励我区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建设质量强区,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决定开展首届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3年7月1日-2023年8月30日

二、奖项设置

◆区长质量奖是我区质量管理的最高荣誉,分为“区长质量奖”和“区质量管理优秀奖”两个奖项,每年评定一次,有效期三年。

◆区长质量奖评审包括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每年度评出区长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2家,区质量管理优秀奖获奖组织不超过3家。

◆对首次获得区长质量奖的组织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区质量管理优秀奖的组织给予20万元奖励。

三、申报对象

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正常运营三年以上,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居行业领先地位的各类组织。

1.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光子、高端医疗器械、集成电路、绿色低碳、软件和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建筑业等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教育和医疗等机构申报参评。

2.鼓励立足我区发展,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技术创新和经营效益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独特方法的港澳台商投资、外资企业申报参评。

3.优先推荐获得“江苏精品”和“苏州制造”品牌认证的相关组织参评。

四、申报条件

区长质量奖申报组织应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三年以上,符合产业、质量、环保、安全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2.通过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其他相关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农业实施标准化生产,服务业实施标准化服务,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3.对有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者体系认证、产品注册等要求的,产品或者体系已获得许可、认证或者注册;

4.提供的产品、工程和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近三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合格;规模以上工贸企业须达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

5.出口商品质量长期稳定,在国际市场上有良好的质量信誉,未被国外通报或者有关部门发出质量风险预警;

6.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

7.申报前三年以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8.申报前三年以内无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行政处罚;

9.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或者杰出的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等在上年度位居区内同行业前列。

历年已获苏州市市长质量奖及以上荣誉的组织,原则上不得申报。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典型案例和证实性材料5个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表。各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

2.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T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以总部或总公司(集团)名义申报的,应附组织框架图和必要文字,说明组织内部关系。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要求,按照标准考核要点,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报告文字力求简要,佐证材料充分。

4.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5.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相关财务报表和所获证书复印件等证实性材料以及组织自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有效证实性材料等。

6.与上述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及反映申报组织基本情况照片(U盘)。申报纸质材料须统一装订成册,上述材料1-4为一册,证实性材料单独为一册,各一式3份,并在每册侧脊上标注申报组织名称。

六、其他事项

请各申报组织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处。

电话:68091679

电子邮箱:sndzjjd@163.com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的通知doc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评定实施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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