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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行业政策解读|解读苏州市科技局发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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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 成生物学”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国科发资〔2023〕11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科技部通知 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相关文件请至“国家科技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站 下 载 , 网 址 为 : https://service.most.gov.cn/)。凡需我厅推荐申报的项目,由所在 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推荐函,申报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等 负主体责任。 

    各推荐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 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审核 责任,对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 于形式。各项目申报材料和推荐函请在科技部相应申报通知中明 确的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16:00)前 报送省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孙 彦,咨询电话:025-83363439。 地 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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