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分产业领域开展统一认定”专利密集型产品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4号)》“自2023年起启动并逐年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要求,启动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 此认定工作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依托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https://www.zlcp.org.cn/)开展。 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象 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象为2025年9月15日前,在试点平台备案通过的全部产品,且选择“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备案信息需为2024年度数据。 评价条件 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为经济效益高且专利保护强度高、专利价值贡献高、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高的产品。 参与认定的具体流程 (一)备案申报 1.未备案产品,若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应于2025年9月15日之前在试点平台完成产品首次备案。 2024年度(含)以前备案通过的产品(包括已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若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应于2025年9月15日之前完成产品备案信息年度更新。 逾期未通过备案或更新的产品不参加本次认定。 2.已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于2025年9月15日之前完成产品备案信息年度更新。 3.鼓励各单位对2023年以来通过专利转化运用形成的新专利产品进行备案和更新。 新专利产品包括: (1)将2023年以来授权的自有专利或通过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方式获取的专利进行产业化,应用于已销售产品; (2)实施了专利技术且2023年以来首次上市销售的新产品。 4.鼓励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产出的产品进行备案和更新。 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产出的产品指《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国家统计局令第25号)中的行业所产出的产品。 (二)专利性评价:以备案产品填报的备案信息为基础,对备案产品进行专利性评价。通过的产品,须进一步补充产品有关专利保护强度、专利价值贡献、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等信息(试点平台将通过邮件或短信另行通知),进入产业性评价环节。 (三)产业性评价:组织产业领域专家,对通过专利性评价的备案产品进行产业性评价。 (四)认定及公示:根据评价结果,形成拟认定名单并在试点平台上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将正式认定为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 (五)公布及证书发放:试点平台将公布认定名单,相关单位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认定证书。 注意事项 参与单位需秉承诚实守信原则,确保备案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对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撤销已备案产品,并取消本年度认定资格。同时,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的备案单位,应认真参阅附件1和2中的有关要求,规范填报,避免影响备案产品认定工作。 联系方式 (一)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联系电话:(010)62156821 联系邮箱:zlcp@ppac.org.cn (二)吴中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66890790 67339897 联系邮箱:wzzscq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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