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凡申报苏州工业园区服务贸易引导资金的单位和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主要工作场所均在园区,且在园区依法纳税的企业或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合法合规经营。 (二)项目申报单位与实施单位、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一致。 (三)项目申报及实施单位近两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申报单位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五)本细则中所述服务贸易企业指服务出口额达到50万美元或服务进口额达到100万美元(2024年度或2025年上半年)。 (六)本项目中新增指的是2024年对比2023年,其他发生额是对2024年发生的数据进行申报,落户奖励针对的是2024年1月1日后新注册企业。 (七)满足附件1申报指南规定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类别 三、申报流程 (一)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方式为:请于2025年8月8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贸易引导资金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二)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2137、67068008、67068019 园区商务局:66680932 技术支持:400869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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