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2〕45号)《苏州工业园区促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实施细则》(苏园商〔2023〕4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初审和第三方事务所审计、局办会商等必要程序,决定对附件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7月2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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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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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园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江苏永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 | 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 |
3 | 雅马哈发动机智能机器(苏州)有限公司 |
4 | WESCO(苏州)贸易有限公司 |
5 | 苏州金益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6 | 安特永(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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