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报对象:园区内所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 填报流程:
1、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根据高企申报时的用户名、密码进入企业申报页面——企业年报。
2、企业在线如实填报《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填写完成后提交,点击提交的时候,认定机构务必选择“苏州工业园区”。园区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1、按2016年新修订的高企认定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累计两年未填报《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的企业,将自动取消高企资格,请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填报。
2、2014年认定或者复审通过的高企,如需要在2017年重新进行高企申报的,必须完成高企年报后才能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热线67068000 67068000@sipac.gov.cn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张彦67068046、沈璟文67068045、殷俊 67068005
园区科信局 邹和成 6668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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