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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技局政策公告|科技行业动态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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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江苏省2022年度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与备案,现决定认定南京平欧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等7809家企业为江苏省2022年度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22年12月12日,有效期为三年。

    各地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充分认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重要性,创新服务方式,认真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加强高企培育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希望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推进企业的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大研究开发力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特此公布。 

附件:

江苏省2022年度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pdf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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