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新型贸易服务发展的实施细则》(苏园商〔2026〕3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项目评审、第三方事务所审计并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附件中申报贸易高质量发展资金的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商务局:66680925(异议、举报)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8(业务咨询) 联系地址: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苏州工业园区商务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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